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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温州市豆制品质量检测评价之一
发布来源:温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8-8-14 15:19:51  点击数:  作者:

为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2008年深化“五个一”民生工程,办好五件实事工作任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确保市民吃得放心,近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力量,集中对温州市区市场上销售的豆制品开展专项检测评价。

    本次检测评价共随机抽取了市区吕浦、南浦2家农贸市场的豆腐干、豆芽菜、油豆腐、豆腐、腐竹、素鸡、玉子豆腐、豆腐皮等8个品种,共10个批次。本次检测项目为甲醛次硫酸氢钠、二氧化硫、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多菌灵、百菌清、硝酸盐、亚硝酸盐(具体判定依据见附表)。本次检测评价的10个批次豆制品合格7批次,合格率70%。其中,1批次豆腐干和1批次豆腐检出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超标,1批次素鸡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对本次检测评价中发现的不合格豆制品,我办将通报给有关部门。

 

附表:豆类制品的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产品名称
检测项目
检验依据
判定标准
腐竹
甲醛次硫酸氢钠
国质检执[2002]183号
不得检出
二氧化硫
GB/T5009.34-2003
GB2760-1996(1997-2005年增补本)
直接食用类豆制品
甲醛次硫酸氢钠
国质检执[2002]183号
不得检出
大肠菌群
GB/T4789.3-2003
GB2711-2003
非直接食用类豆制品
甲醛次硫酸氢钠
国质检执[2002]183号
不得检出
豆芽菜
二氧化硫
GB/T5009.34-2003
DB33/625.2-2007
多菌灵
GB/T5009.188-2003
百菌清
GB/T5009.105-2003
硝酸盐(NaNO3计)
GB/T5009.33-2003
亚硝酸盐(NaNO2计)
GB/T5009.3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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