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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发布来源:鹿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8-11-7 9:09:00  点击数:  作者:luchen

为切实提高鹿城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企业的信用知识水平,增强企业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确保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日前,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辖区内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

这次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的主要内容有:《食品卫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肉和肉制品卫生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自学的内容包括《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浙江省关于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培训教材由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自行编印。同时还要求各企业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学习培训。

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主对信用体系建设意义和目的的认识,切实增强了企业主的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主办单位:温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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