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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信息(7月15日发布)
发布来源:苍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8-7-16 10:04:05  点击数:  作者:

近日,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食品检测中心组织对灵溪城北菜市场、龙港第二菜市场、浙闽副食品商城、金乡第二菜市场、桥墩圆觉菜市场、龙港第四菜市场、渎浦菜市场、灵溪老街菜市场、龙港第三菜市场、灵江菜市场、温州浙闽农贸参茸市场等农贸市场进行食品安全检测,共检测172批次,27批次不合格,合格率84.3%。其中不合格批次为:

一、二氧化硫检测不合格为:

浙闽副食品商场A152号、156号销售的蜜饯;

金乡第二菜市场大门口销售的腌盘菜、腌香菇菜;

龙港第四菜市场234-235号销售的米面、米线、机器年糕,275号销售的米面、米线、机器年糕,72号销售的米面、米线、年糕,240号销售的米面、米线、年糕;

巴艚菜市场161号销售的腌大萝卜,167号销售的腌大萝卜、腌榨菜;

灵溪老街菜市场菜市街54号销售的机器米面;

龙港第三菜市场菜场街41号销售的白木耳,123号销售的米线;

温州浙闽农贸参茸市场六街4101-102号销售的小参片;

二、甲醛检测不合格为:

渎浦菜市场5号销售的香菇。

三、农药残留不合格为:

灵溪菜市场临时5号销售的木耳菜。

四、双氧水检测不合格为:

   灵江菜市场菜场街48号、52号销售的无骨鸡爪。

主办单位:温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7-88266050 邮箱:webmaster@wzfs.gov.cn 技术支持:温州新闻网